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25年9月30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辦法》、《江蘇省慈善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江蘇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江蘇省審計條例》、《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江蘇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江蘇省發展民營科技企業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