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堅決防范遏制小型餐飲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堅決防范遏制小型餐飲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堅決防范遏制小型餐飲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堅決防范遏制小型餐飲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通知
安委辦〔202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近年來,吉林長春、寧夏銀川、遼寧遼陽等地接連發生小型餐飲場所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教訓極為深刻,暴露出小型餐飲場所監管責任缺失、安全管理不到位、本質安全條件較低、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不高等問題。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來小型餐飲場所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切實舉一反三,采取更強有力的措施,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強化系統治理,壓緊壓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小型餐飲場所要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確定1名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組織實施本場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方、出租方等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筑,在訂立合同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并履行各方消防安全職責。各地區要嚴格落實小型餐飲場所的屬地消防管理責任,研究落實消防安全防控措施,解決區域性、系統性重大安全問題,明確消防救援部門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職責,強化火災預防和消防監督執法,加強統籌協調;明確住房城鄉建設、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有關燃氣安全、動火作業、裝飾裝修材料、預案制定、廣告牌匾審批等具體職責分工;明確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管理職責,配合有關監管部門指導督促餐飲企業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鼓勵各地區將相關職責納入部門權責清單,建立聯合監管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發動各方力量,深入查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各地區要組織小型餐飲場所開展自查自改,對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和《小型餐飲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重點圍繞“疏散逃生、裝飾裝修、廚房安全、消防設施、培訓演練”等方面,主動查改安全隱患,加強自律管理。要發動基層配合做好小型餐飲場所易發現、易處置消防安全隱患的日常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制止。在小型餐飲場所集中區域的顯著位置,提示常見風險隱患,公布舉報投訴方式,發動群眾報告身邊的安全隱患,實施群防群治。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加強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以引導規范、預防糾正為主,綜合施策,立行立改、閉環管理;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督促指導,發現的隱患線索及時移交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三、嚴格規范執法,堅決查處突出違法違規行為。對隱患問題特別突出、違法行為特別嚴重的小型餐飲場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綜合運用行政、法治、市場監管等多種手段,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數量不足,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窗(網)等障礙物,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未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或擅自拆除、損壞、挪用、停用消防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拒不整改的,依法從嚴處理;對違規改造施工或者營業期間違規電焊、氣焊(割)等動火作業的,堅決打擊懲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規設置員工宿舍或變相留宿的,要講清危害后果和法律責任,及時組織清理和搬離。
四、堅持靶向發力,補強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軟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等活動,強化小型餐飲場所消防宣傳教育。各地消防救援部門要圍繞小型餐飲場所安全疏散、裝飾裝修、用電用氣、設施維保等內容,多拍攝隱患場景、多制作警示片,會同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部門加強安全科普。發生小型餐飲場所亡人或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地區,要及時開展警示教育,以案為鑒、警示社會。要結合社區開放日、消防救援站開放日、志愿者服務等活動,組織小型餐飲場所的經營者、廚師、服務員、保潔員等重點人群開展現場體驗和實操實訓,使其熟練掌握處置初起火災、組織疏散逃生的能力。
五、注重多措并舉,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區要結合小型餐飲場所特點和實際,分門別類研究一批務實管用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地消防救援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商務、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在小型餐飲場所重點防范、疏散逃生、早期預警、初期處置等方面下足功夫。對按照現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可以僅設置1個安全出口的小型餐飲場所,在綜合考慮場所設置位置、平面布局以及同一時間最大容納人數等因素基礎上,鼓勵通過建筑外窗、輔助逃生設施器材等方式,開辟應急逃生通道,確保人員緊急逃生。嚴格落實“工程防”措施,對場所內隔墻、樓板的孔洞、縫隙采取不燃材料進行封堵;鼓勵推廣應用簡易噴淋、火災探測、聲光警報等“技防”措施;探索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動態掌握小型餐飲場所底數、建設、經營狀況等有關信息,提升“管理防”水平。
各地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和商務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有關工作情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國家消防救援局袁野,010-83932628.
附件:小型餐飲場所防火技術要點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5年10月1日
小型餐飲場所防火技術要點
一、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小型餐飲場所的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通向屋頂的門應從內部易于開啟;外窗應易開啟或易擊碎、易破拆,面積不宜小于1㎡,且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相關要求可參照消防救援口設置標準;鼓勵在二層及以上對外營業、設有外窗的廳、室設置用于固定逃生緩降器、逃生繩等逃生輔助器材的錨固裝置,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相應標識。
二、嚴控室內外可燃裝飾裝修。小型餐飲場所室內外裝飾裝修應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當場所營業面積大于100㎡時,頂棚應采用不燃材料,地面、墻面、隔斷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外墻廣告牌、燈箱等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不應妨礙人員逃生、排煙和滅火救援,不應改變或破壞建筑立面防火構造。
三、保障廚房安全。小型餐飲場所的廚房宜靠外墻布置,使用燃氣的部位應具有自然通風條件或設置機械通風設施;使用明火的加工區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及乙級防火門、窗與其他部位分隔;場所營業期間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割)、噴燈、砂輪等動火施工作業。
廚房禁止同時使用兩種及以上氣體、液體燃料;燃氣引入管應設置手動快速切斷閥門;充裝量不小于50kg的液化石油氣容器應設置在所服務建筑外的單層專用房間內;使用丙類液體燃料的,液體燃料儲存容器應設置專門的儲存間,儲存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其他區域分隔,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在室外安全區域;場所營業期間不得對液體燃料管道、灶具、燃燒器等進行維護,不得進行加注作業,維護時應關閉燃料管道上的所有閥門;用餐區域內嚴禁違規存放、使用液化天然氣氣瓶、壓縮天然氣氣瓶、液化石油氣氣瓶及液體燃料。
廚房灶具應在安全使用年限之內,灶具、閥門、連接軟管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鼓勵設置灶臺自動滅火裝置;排油煙道應采用不燃材料建造,周圍0.5m范圍內不應設置可燃物,宜每季度清洗1次。
使用燃氣的廚房應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使用直接排氣式燃具的場所應安裝機械排氣裝置;廚房內應設置滅火毯、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員工應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四、強化消防設施設置。小型餐飲場所未設置固定消防設施的,鼓勵設置簡易噴淋滅火系統、消防軟管卷盤、具有聲光或語音報警功能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火災一鍵警報疏散裝置;場所內應配置滅火器,鼓勵配置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逃生繩、毛巾、手電筒等疏散逃生輔助器材。設置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確保完好有效。
五、加強人員培訓演練。小型餐飲場所應結合自身火災防控需求制定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應當組織開展1次全員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和實戰化演練,確保發生火災后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同時能夠組織引導場所內人員安全疏散。
注:本文件中的小型餐飲場所指獨立建造,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200㎡且建筑層數不大于三層,提供經營性餐飲服務的單、多
層商業建筑;或者采用分隔單元形式設置在建筑的首層至三層(可以是其中的某一層或任意多層),場所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區域,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200㎡,提供經營性餐飲服務的商業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