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6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6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6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6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的通知
商辦貿函〔2025〕4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汽車、摩托車出口秩序,根據《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 國家認監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發〔2012〕318號)及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2025年公告第54號(《公布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以下簡稱54號公告),現將2026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形式及流程
(一)為優化企業申報流程,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本年度采用線上形式開展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相關工作。
(二)生產企業可登錄汽車及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系統企業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審核。企業可線上查詢審核進度、公示結果及公告名單。
(三)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登錄汽車及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系統地方管理端(https://emanage.licence.org.cn),對本地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核,整理匯總本地區企業申報情況并上報至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在系統中查詢審核進度、公示結果及公告名單,統計及導出本地區企業申報情況,并在公示期內對有異議的企業提交的修改材料進行二次審核并上報至商務部。
(四)企業、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在系統登錄頁面下載用戶操作手冊。
二、有關要求
(一)2026年度線上申報系統將于2025年9月29日開通。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和指導本地區企業做好線上申報工作,如實準確填報相關信息。商務部將對有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如發現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的,將根據有關規定,視情況對其進行通報、警告、暫停或取消從事汽車或摩托車出口資格。
(二)根據54號公告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對純電動乘用車(參考海關商品編號為8703801090)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2026年擬開展純電動乘用車出口業務的企業,需按要求進行申報,系統中“申報車型”填報為“乘用車”。
(三)改裝車生產企業需在申報系統“企業類型”欄中,規范選擇“改裝車生產企業”,并在“附件”欄上傳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出口實績及相關證明。包括企業生產能力介紹、出口車輛生產記錄、底盤產品采購協議及發票、專用裝置采購協議及發票、出口報關單等。
2.擬出口車型說明。包括改裝內容詳細說明(含照片);本企業及產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情況和獲得有效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情況(針對企業在“申報車型”欄填報的每種車型,需分別提供至少一項產品公告參數頁和強制性產品認證信息);擬出口車輛品牌信息等。
(四)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于2025年10月26日前完成汽車和摩托車企業出口許可申報材料初核并線上提交至商務部,紙質材料報送至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郵遞單請注明“汽車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材料”字樣)。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汽車、摩托車)
聯系電話:010-65197970
(五)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報至商務部的紙質材料包括:
1.本地區汽車和摩托車企業申報出口許可總體情況;
2.企業申請匯總表(模版見附件)。其中,屬改裝車生產企業的,需規范填寫出口品牌;
3.邊境地區有關省、自治區商務主管部門如推薦邊貿企業,需提供企業有關材料(暫不通過線上系統申報),以及上年度所推薦邊貿企業的出口經營情況。
系統填報問題可聯系商務部許可證局(聯系電話:010-84095747);政策咨詢請聯系商務部外貿司(聯系電話:010-65198790)。
附件:符合申領汽車及摩托車出口許可證條件企業申請匯總表.doc
商務部辦公廳
2025年9月27日